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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商業新聞稿 100 問 no.4】張瑋容|新聞稿裡的職稱要怎麼撰寫比較好?

關於 撰寫新聞稿 中的「人名、 職稱 」方面,許多人不太清楚要怎麼正確的去進行它。通常以新聞稿比較中立客觀的媒體渠道來說,職稱只要在全文裡面提到第一次,把它完整寫出來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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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準原則 新聞稿人名、職稱寫法不再困擾你

舉例來說,新聞稿中我們提到「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」,在第一次提到他的時候把職稱與人名完整寫出來,第二次後就會直接直呼全名,就不用刻意寫「張忠謀董事長」或「張董事長」,這就是新聞媒體語氣的習慣。

有一些職稱,像是醫師、律師,新聞稿內只會在第一次時候講到「OO醫院主治醫師OOO」,第二次的時候就直呼全名。所以請大家在新聞稿撰寫的時候請留意這兩點,未來撰寫時都可以很一致:

  • 第一次提及完整職稱及全名
  • 第二次之後都直呼全名
【商業新聞稿 100 問】張瑋容,《主題四、新聞稿裡的職稱要怎麼撰寫比較好?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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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簡歷 / 張瑋容

媒體寫作經驗十餘年,採訪超過 1000 位名人及企業家。2017 年從「數位媒體經營」轉戰「內容創業」,短短 3 年便服務超過 150 家品牌客戶,內容行銷相關主題授課超過 800 小時。

曾任東森電視國際企劃、資策會 MIC研究編譯、電子時報記者、北美智權報資深採編、SmartM電子商務網總編輯。2010-2015 受聘為輔仁大學英文系及大傳系講師,並獲得經濟部外聘講師資格。

2017年創立媒體行銷公司「好優數位」,現為好優數位有限公司執行長,持續以動人有感的文字為品牌創作數位內容,並提供企業的內容行銷諮詢服務。

主圖來源 :Unsplash

張 瑋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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